近日,《国防法》修正案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国防法》修正案的第二十六条,有这样一个条款:“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衔级制度。”这一次正式将衔级制写入法律。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昨日在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详细介绍了新的军官等级制度。吴谦说,新的军官军衔设“三等十衔”,将官分为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分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为上尉、中尉、少尉。军官军衔按照军种划分种类,在军衔前冠以军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