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流量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一、限制通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