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新乡东区洪门镇公村近期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补偿:每亩约11.万元。青苗补偿:按照土地现状调查时确认的数量、标准、金额进行补偿,青苗补偿费用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权利人,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本次征地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等,最高补偿70.5万/公顷。为保障我县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征收葛埠口乡尹圪垱村的集体土地,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一、拟征收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