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8日,申请人通过网络平台订购第三人售卖的“凉拌黄瓜”,消费后认为第三人有超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于2021年5月29日以邮寄方式向被申请人提交举报信,要求被申请人给予第三人行政处罚、给予申请人举报奖励。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伙伴网对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常见问题进行汇总并给相应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哪些情况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许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一. 登录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系统http://123.232.28.55:9080/sdfdaout/,先注册账号,请选择法人注册;若有账号,选择法人登录(单位登录)直接登录,登录后点击姓名,点击“编辑资料”后新增单位,添加所需办理业务企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