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又有优惠政策出台了,符合条件的2023年又能少交个税了。这个优惠政策,在财税〔2018〕164号中规定的是2021年底到期,后经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文件延续至2022年底,如今继续延续至2023年底。
财政部明确:再延续11项税费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涉及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在前期已对部分到期税费优惠政策延期的基础上,再延续涉及科技、就业、创业、医疗、教育等11项税费优惠政策至2023年底。
为支持我国企业创新发展和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规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执行。
关于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实行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取得的劳动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本市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劳动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全年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以9600元为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