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国庆期间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详和的社会环境,现就2022年10月31日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来自风险区域的人员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