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记者22日从江苏省税务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安排,按照人民银行年终决算工作要求,为做好2022年全省税务部门年终决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将暂停部分业务办理。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记者1月3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税务部门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