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市场主体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4项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开展第二批“援助因疫情经营困难的会展业”政策条款申报及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此外,还提出了6条实施意见称,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特殊困难人员以及下岗失业人员都将获得一定补贴,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从疫情防控开始至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撤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