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就承办主体、适用范围、资金筹措、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推进措施等7方面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1.在承办主体方面:本单元或本栋住宅楼全体业主作为既有住宅楼加装电梯申请主体,负责协议签订、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日前,为了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工作需要和黑龙江省实际,根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记者了解到,随着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剧,老年人上楼下楼难问题日益凸显,成为近年社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