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今年1月起,漳州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卡划入标准将发生较大变化,同步扩大普通门诊报销的医疗机构范围。按照《办法》,1月起开始,漳州市大幅调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保卡划入标准。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福建省已于3月起正式施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