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王老太与被告陆先生、施女士、第三人小陆居住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该房屋所有权系继受取得,王老太终身享有居住权益,判两被告和第三人在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将案件房产交付给原告王老太居住。
利用职务便利,对明知有罪之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今天上午,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定远县公安局原政委施金平犯徇私枉法罪、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施金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此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宣判的首起“保护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