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大家都非常地清楚,所谓的“危房”用大白话来说就是房屋出现了裂痕,随时可能会倒塌,不能居住的房屋,如果生活中出现这样的房屋,那么房屋使用权人或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危房鉴定,然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住用安全。
关于什么叫危房,危房怎么认定,在法律上是有相关规定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指出,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棚改自2005年正式启动,如今已经过去了15年的时间,因此近两年有关“棚改停止”的消息也越来越多。第二阶段是2012年至今,住建部会同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主要针对“城中村”、城镇危旧房,其特点是户距拥挤不堪、房屋危旧、公共设施不全,有的甚至存在生命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