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四川天府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一、自2022年11月17日起,将万安街道中丝园18栋、泉岭新村C区6栋3单元,新兴街道柏杨小区5组466-469号,籍田街道市场南街23号3栋2-3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龙泉驿区、双流区、简阳市。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四川天府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一、自2022年11月17日起,将万安街道中丝园18栋、泉岭新村C区6栋3单元,新兴街道柏杨小区5组466-469号,籍田街道市场南街23号3栋2-3单元调整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意见,经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9日0时起,籍田街道市场北巷以东、东一街以南、新华路二段以西及市场街以北区域解除临时管控,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新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经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社会面临时管控,对籍田场镇区域实施分区分类管控通告如下。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和专家组综合评估,经四川天府新区籍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7日0时起,南街以东、东街以南、新华路二段以西及南街以北区域,新华路一段与东街交界处十字路口至籍田汽车站区域解除临时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