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林城区某小区物业贴出的一张“关于欠费信息纳入征信信息的告知书”引发热议。在告知书中,详细列举主要针对三种失信行为的业主:经物业催缴仍未缴费的、且欠费已3个月以上,或12个月逾期缴费3次的;以任何理由拒缴、拖缴物业费的;业主更换联
业主不按时缴费将纳入征信系统、业主大会的设立门槛是否过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提供服务的法律责任……这些成为新版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中争论的焦点。5月16日,本报报道的《新物业管理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欠物业费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消息刊发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物业费难收缴引起的恶性循环,是不少小区难管的症结所在,如何破解?据透露,新的《福建物业管理条例》正处在征求意见稿阶段,意见稿提出,对小区业主拒缴物业费,拟纳入个人征信系统(2015年11月3日《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