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内蒙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财政等部门先后出台了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政策举措,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费“缓、降、返、补”等政策,切实帮助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