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培机构公厕装摄像头引争议,是否侵犯隐私权?你有什么看法?

王先生的孩子每周都会去新城区长兴路上的西安领军教育上补习班。12月1日上午9时许,他将孩子送到教室后离开时,到二楼去上厕所。一进厕所就发现在很显眼的位置有一个提示,“您已经进入监控区域,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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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回答·333阅读
律师独角兽

2018年12月03日·民商法律师 生活领域创作者

看了新闻,我觉得不能够一定往侵犯隐私权的节奏上带。这个厕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厕所,属于男女通用的厕所,而且每个蹲位都是有小隔间的,门都是可以关上的。所以我认为虽然看起来这个摄像头不是很让人舒服,但是应该不属于侵犯隐私权。

  1. 教培机构其实是没有过错的。新闻中的教培机构解释装摄像头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的孩子在洗手间打闹出危险。我认为作为教培机构在一些地方谨慎一些是合理的,毕竟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一旦出点危险教培机构绝对吃不了兜着走。多一些监控总是好的。另外,毕竟教培机构也已经提醒了进入监控区域,尽到了提醒义务。

  2. 考虑到男女通用和小隔间的问题,洗手台这里的监控就和我们常见的洗手间外面的监控一样的。我们看新闻不需要断章取义。这里的厕所是很特殊的厕所,不是常见的男女分开的厕所。这个教培机构的厕所是男女通用的,每个蹲位都有小隔间,所以洗手台其实还是属于公共区域的。不需要直接被带到侵犯隐私权的节奏上。

  3. 隐私权必须在隐私的地方。基于上面的判断,洗手台并非普通意义上的隐私场所。每个人入厕在小隔间里完成,基本上不会有隐私泄露的危险。所以用不着小题大做,大惊小怪的。

情法人生

2018年12月03日·婚姻家庭法律师

哈,在公厕装摄相头,还敲锣打鼓的告知天下,这个机构,我也服了。

不过,有些考试场所,有的考生会把小抄装在身上,如果在考场没有机会看,就可能会装成肚子疼,举手示意,去厕所里瞅上几眼。

监考老师可以跟着你入厕,但总不能跟着你蹲空。

不知道这个机构是不是这个目的,但无论什么目的,人身权、隐私权大于对考生的考试监督权。

所以,不要说是一个教培机构,任何机构在厕所里装摄像头,都是侵犯隐私的行为,都不合法。

这个教培机构还广而告之地要入厕者自重,而不是要你注意警醒,自重什么?入厕还有什么规范性动作吗?

公共厕所,这公共两个字,是指厕所是公用的,并不是说,它是一个你可以随便监控的公共场所。

该自重的是这家教培机构。管得宽了,无它。

暮雪之声

2018年12月03日

谢谢邀请!教培机构虽然属于特殊单位之一,但是其“特殊”也不能成为违法侵权的理由。这样的机构,由于其特殊性,理论上可以在男女共用公开区域(如洗手处)安装监控,也可以在入厕或便池以外的地方安装监控。但是监控范围绝对不能覆盖或部分覆盖厕所内两大禁区:(一)男女入厕区,也就是通常所指的厕所蹬便处;(二)男性小便区域。如果监控视角触及到这两大禁区,就是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当事人可以就此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当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厕所持有人(安装监控的行为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聪颖微风t5

2018年12月04日

尽然还有在公厕设摄像头!砸烂!

珞珈侃车

2018年12月03日

不管是啥单位,在公厕安装摄像头,那就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这种行为就是明目张胆的对他人隐私的侵犯,必须予以拆除,否则这样的机构任谁还敢去?万一要是对他人隐私泄漏,那就是犯法的事。

据悉,在西安新城区长兴路西安领军教育培训机构公厕内安装摄像头,并且还在特别醒目的地方写着“您以进入监控区域,请自重!”

这个提示赤裸裸的警示着他人,试想一下,这是公厕,不是展览馆,只能看不能用的地方,在公厕安装摄像头,那明摆着就是告诉他人,这个地方容易隐私暴露,别上厕所。这还叫什么公厕?

而这种行为就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这也是非常不道德的一种行为,作为教育培训机构,那就是服务行业,人来人往的,虽然说公共区域应该安装摄像头,但是也不是什么地方都应该安装。

希望这样的行为早些得到改正,毕竟这样的事总是会带来负面影响。莫要造成不必要的影响,也不要去触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