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的局长下一步会往哪些职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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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公

2021年11月29日·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

地级市的公安局局长一般由副市长兼任,级别副厅。其发展路线一般有三个方向:

一、“高升”省厅领导。比如提拔担任省厅常务副厅长,晋升正厅;调任省厅副厅长或者政治部主任,亦或是党委委员兼任某个总队总队长,级别虽然仍是副厅,但因为进入了省厅班子,职权范围广了、含金量大了,在公安系统也被视为提拔。当然,也有部分走得不顺的市公安局局长调任省厅直属部门任职,比如警察学校校长、总队政委等,在下一步没有更好的安排情况下,这基本上是靠边站的节奏,在此不作赘述。

二、进一步使用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头顶副市长头衔,同时也兼任着市政法委副书记或政法委委员,业务上归口市政法委书记领导。当市政法委书记空缺,市公安局是最有可能转任的人选之一,一方面有职务之便,另一方面也熟悉业务。这也是市公安局局长主要出口。只有走出这一步,市公安局局长才有更多的变化、更大的可能,否则很难脱离公安战线。

三、交流其他地市任职公安局长。公检法和组织部、纪委都是干部任职重点监管需要实行回避政策的岗位。原则上,公安局局长不能由本地人担任或者从本地成长的干部中产生,主要目的是为了预防腐败。因此,市公安局担任到一定年限(一般三年,最多五年),在没有提拔的前提下,组织上都要进行轮岗将其交流到异地任职。这已经是公安系统干部交流的常态。

四、调任其他省直部门任职。比如省检或省高院副院长、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应急管理厅副厅长、人防办副主任等,保留副厅长级,离开拿手的业务部门,多半是为了等退休。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总的来说,到了市公安局局长这个层面,在公安系统已经接近顶峰,下一步如果不转岗政法委书记类似的职务打开更大的空间,大概率是在公安系统内部流转,变化其实非常有限。

瑛杰小猪(提问者)

2021年12月01日

你好,市公安局局长作为负责整个城市治安的负责人,职责重要,职业发展前景也较好,主要有以下几种路线。

首先,自然是争取升任副市长。

目前,全国各地、各级公安系统的负责人基本都由同级政府的副职兼任,而且,是政府副职和公安正职一起任免

以地级市为例,市公安局局长基本都由副市长兼任,仅仅只有少数地区没有高配。

因此,担任市公安局局长之后,第一步就是要争取晋升为副市长,迈入副厅级的门槛。

如果没能升任副市长,就代表位置不稳,也就无法完全掌控全市的公安系统。就像“人民的名义”中的祁同伟,根本指挥不动赵东来。而且,在全国普遍高配的大背景下,若是没能顺利晋升,背后蕴藏的信号并不好,会滋生各种传言。

因此,市公安局局长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争取到市委、省委的支持,顺利升任副市长。

而后,副市长、公安局长最常见的发展路线是转岗担任政法委书记。

目前,政法委书记都由市委常委担任,从市政府副职转岗到市委副职,虽然个人级别没有变化,仍是副厅级,但却实现了党内身份的进步,进入了地方的核心决策层,属于明显的平调重用,也就是所谓的“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考察并任前公示。

这是市公安局局长最常规、最主流的发展路线之一。

另一种常见的发展路线是转岗到省公安厅副厅长。

省公安厅的副厅长如果没有专门明确,一般也是副厅级,与副市长、公安局长的级别相同。

但是,从市局的局长变成了省厅的副厅长,在公安系统内部实现了职务的晋升,从主管一市到分管全省的一条线上工作,影响力大大提升。

另外,省厅的平台大,有机会竞争常务副厅长,迈入实职正厅;也可以熬资历,加括号明确正厅级;再不济,还可以通过晋升职级(如一级警务专员),享受正厅待遇。

但在地方,副市长、公安局长一般是空降而来,根基较浅,很难晋升正厅实职或一级巡视员。

因此,能够到省厅担任副厅长也是不错的选择。

另外,还有以下几种比较少见的路线。

1、如果省内有副省级城市,转岗副省级城市担任副市长、公安局长,可以迈入实职正厅。

这种例子也偶有发生,例如现在的哈尔滨。

另外,从普通地级市转岗省会城市担任公安局长,也是明显的平调重用。

2、目前,省警察学院一般是正厅级的本科院校,副市长、公安局长有机会转岗担任院长或书记,虽然身份变成了参公人员,但也顺利解决了正厅级。

3、转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虽然实权大幅下降,但回到了省会城市,解决正厅级的希望也增加了不少。


由于公安局长的业务专业性比较强,一般是在政法系统内发展。

若是有贵人赏识,能跳出政法系统,职业发展前景会更加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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