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节是我国仅有的四个行业性节日之一,其他三个分别是护士节、教师节、医师节。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对年节和纪念日放假规定这样表述:“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为当时没有确定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中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1999年9月18日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2000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的请示,同意将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记者节之所以选在11月8日,是因为1937年11月8日,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成立中国青年记者协会,这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的前身。1938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更名为“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1957年3月14日至16日,中国新闻工作者第一次代表会议在北京召开,正式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截至2016年11月,中国记协共有会员单位217家,主管16个全国性专业记协及32个地方新闻工作者协会。
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将"记者节"定为中国记协成立日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国记协是由中央级新闻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专业记协及其它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代表着全国70万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新中国确立“记者节”,表明党和国家对新闻界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既在确认新闻从业者的社会地位,更在鼓舞和激励新闻工作者继承优良传统,为正义事业鼓与呼,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据2017年11月17日的《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报道,截至2017年11月7日,全国共有228327名记者持有有效的新闻记者证。
据统计,新闻记者按媒体类型划分,报纸记者83884人,期刊记者6198人,通讯社记者2844人,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电影制片厂记者134250人,新闻网站记者1151人。
新闻记者按性别划分,男性118214人,占51.77%;女性110113人,占48.23%;新闻记者按年龄划分,30岁以下有27983人,占12.26%;30至40岁的有88470人,占38.75%;40至50岁的有75928人,占33.25%;50岁以上为35946人,占1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