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为何发文将新冠肺炎,改名降格为“新冠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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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人缘(提问者)

2022年12月27日

我理解是这样的:

1.“肺炎”和“感染”,是不在一个级别上的疾病。新冠肺炎,是笼罩在国内人民群众头顶上的一个“恶魔”。三年前的武汉,这个“恶魔”曾凶狂一时,让多少人痛苦的离开了人世,也使多少人整整害怕了它三年!

2.当年的武汉流行的新冠感染引发的“肺炎”,三年后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里引用一位感染科主任医师对“肺炎”及“感染”的区别如下:

“导致肺炎的病因相对比较复杂,包括感染因素,以及化学刺激引起的化学性肺炎,还有一些放射性损伤导致的肺炎,还有一部分是因为异物吸入继发的肺炎,所以“肺炎”是一种宽泛的说法。

2、肺部感染是单纯指感染因素导致的肺部炎症,所以肺部感染也属于肺炎。但肺炎不一定是肺部感染,因为感染因素可以导致炎症,但导致炎症的原因是更为复杂的一个范畴。

患者有肺炎的时候,更应该完善相关检查,了解具体病因。不同原因导致的肺炎可能治疗手段也不一样,而肺部感染是单纯感染因素导致,采取合理的药物来控制感染就可以了。”

医生说的很清楚,“不同原因引发的肺炎,治疗手段不一样。而肺部感染是单纯的感染因素导致的。采取合理的药物控制感染就可以了。”

卫健委为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定义新冠肺炎和感染的区别这个概念,也是为了让人民大众认清“肺炎”和“感染”上的误解,将“新冠肺炎”改为“新冠感染”,对于人民群众的治疗新冠感染有利。

张先生有话好说

2023年01月01日

国家卫健委发文将“新冠肺炎病毒传染病”,改名为“新冠感染”,是根据“新冠病毒瘟疫”肆虐三年后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开始,病毒传染攻击的目标是在肺部的,让人呼吸困难,必须吸氧维持生命!随着三年多的疫情发展,病毒变异加快,病毒变异株上百种,但威力减弱了,致死率降低了,,但病毒感染的治病范围扩大了———

现在病毒可以攻击人的肺部,严重者呼吸困难,形成白肺,让人呼吸急促,上气不接下气,必须吸氧维持生命!

病毒还可以攻击人的心脏,让人心跳加快,烦躁不安。人如汽车、飞机,心脏就是“发动机”,直接影响着人的生存质量。不过,据临床主治医师反映,病毒感染心脏致病率是很低的,不必过于紧张!

病毒感染还可以攻击人的肾。肾可以排毒固精,强身壮骨。肾有炎症,病毒攻击,可以让人排尿困难,严重者就是尿毒症,需要定期透析血液,再严重者可能需要做器官移植手术———换肾!但如今这种情况很少见,不必太紧张!

现在中国国内“阳了的”,在春节前后可能会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但可以肯定的说——多数是“轻症”。所谓“轻症”,并不是说“你没有反应”,因为“凡是病”都难受,没有一种病是让人“舒服”的!试想,你手指头上扎了“一根刺”,按说是“小毛病”,但你也会不舒服的,挑刺时,你也会呲牙咧嘴的!何况是“瘟疫传染病”呢?

瘟疫,是大家病。幸免的比例很小。所以,多数人都应该做好“阳了的”怎么办的准备。其实,全国人民都做好准备了,不然,大街小巷的药店感冒发烧药为什么都会卖空呢?

现在世界上抗击新冠病毒传染病没有“神药”,只有相对来说,效果好一点的,但也必须“对症”才能有效果!有人把新冠病毒传染病称之为“自愈性疾病”,意识是归根结底治好你的病的,不是药物,而是要依靠“自身免疫力”。药物只能帮助你,让自身免疫力发挥最大的作用!

医生说,新冠传染,别怕发烧,那是你的免疫力在发挥作用,特别是血液中的“白细胞”在拼死抗击病毒,很多都是同归于尽,然后通过咳嗽把痰吐出来———

所以,感染新冠病毒发烧咳嗽吐痰是必须的过程,浑身疼痛乏力是病的自然反应。免疫力强的人,两三天就会退烧,一两周后就会恢复正常!而对老人小孩,抵抗力弱者,应该加强保护!对有基础病者,更是重点保护对象!

总之,改名“新冠感染”,反映出来的的是疫情新的发展变化!我们应该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才行!

望岳人123456

2022年12月27日

随着新冠病毒的毒性不断减弱,向肺部侵入的病症越来越少,将新冠肺炎改称为“新冠感染”是合适的。一方面,说明了这种病毒通过几年的变异已经不再像三年前那么可怕了,可以减小人们的恐慌,提振战胜病毒的信l心;另一方面,通过几年的严防死守,在毒性减弱后,国家发展的步子逐渐走向正规,逐渐进入快车道,这类病症可列入乙类传染性疾病,不再让人们“畏敌如虎”。因此,改变称谓是有重大意义的。

大漠雄风最爱熊

2022年12月28日

怎么感觉有掩耳盗铃之举,换个名就能改变病患的实质了?就能改变这一场21世纪以来最大瘟疫的实质了?就能改变突然全面放开仓促的本质了?不要到最后全民免疫的效果没达到,最后变成最可怕的“东亚病夫”!放开太突然太仓促,全国一片阳,这真的好么?



木子蕊萱

2023年01月01日

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表示,2020年1月20日,经报国务院批准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当时命名为“新冠肺炎”,主要考虑疫情初期病例大部分有肺炎表现。随着奥密克戎变异株成为主要流行株以后,致病力减弱,仅有极少数病例有肺炎表现。考虑到肺炎仅反映了病毒感染后较为严重的患病状况,不能概括所有感染者临床特征,将“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更加符合目前的疾病特征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