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临近,又到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高发时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在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沧州日前出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对于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第一举报人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直接向市安监局举报。
为落实落细“全区城、全时段、常态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零容忍、零懈怠、严处分”的高压态势,全力保障“禁放”工作管控到位。
来源:【濮阳日报】本报讯(记者 赵春晖)日前,市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的通告,对燃放时间、禁放区域等作出了规定。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以下事项需知悉。禁止私自售卖烟花爆竹。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按照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内不得经营及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一、廊坊市外环线以内(含外环线)及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各县(市、区)主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及辖区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