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劳动者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其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案情简介:孙某于2017年9月22日入职天津某家居有限公司。孙某缴纳了工伤保险。
去年夏在工厂受工伤,工伤鉴定等级十级,我去年底离职的。社保基金的赔付早已拿到,现在是工厂那个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没拿到。离职时和工厂签订了协议书,但工厂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给我。现在我打12345调解我不接受,准备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