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区自评、市委乡村振兴办初核、专家评审核分,各县区最终得分为:长乐区100分、永泰县91.37分、晋安区89.94分、仓山区83.51分、闽侯县80.28分、罗源县78.07分、连江县75.26分、福清市66.27分、马尾区66.20分、闽清县60分、福州高新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