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河网】伴随着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游戏“陪玩”已经不是新鲜事物。通过为网络游戏玩家提供游戏陪伴服务,来赚取一定的费用,是其主要的盈利方式。但在一些软件上,“陪玩”已从网络游戏领域拓展到陪吃、陪聊甚至涉黄、诈骗等灰色地带。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刘友婷 近日,知名自媒体网红“小小莎老师”在深圳购买了一处1500万元左右的房产,被指疑似存在“跳单”行为,引发了网友们广泛讨论。“网红跳单”事件背后,实质是房地产中介佣金收取之争。
“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它是一个行业术语,主要存在于房产交易、居间服务领域,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中介公司按照协议履行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但是买卖双方或一方为了规避向中介支付中介费等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学生,陪玩游戏,周末接单”“线下陪玩,超短裙、黑丝,你想让我怎么穿都行”“不露脸陪玩每10分钟148元,露脸陪玩每10分钟228元”……这是《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陪玩这一新兴事物时,看到或收到的陪玩信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陪玩”悄然兴起。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图片源自网络闫律师:前段时间我和我先生分别委托了A和B两家中介公司,A公司向我推荐了一套房子,碰巧B公司也向我先生推荐了同一套房子。最终,我们通过B公司购买了该房屋。A公司知道后,说我“跳单”,要求我按合同支付中介费。这个费用,我该给吗?
现实中“跳单”行为令不少中介头痛不已,在法律圈也掀起了对“跳单”行为规制的热烈探讨。《民法典》在合同编中设立专章规定中介合同,相较于原《合同法》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增加了“跳单”条款。那么什么是“跳单”,哪些行为构成“跳单”?“跳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法律支持 张盈律师事务所。“跳单”并不陌生。看过电视剧《安家》的读者都会对林老板“跳单”的桥段记忆犹新,房产中介房似锦辗转奔波,终于为林老板找到了其口中描述的老洋房,并费尽心思联系到老洋房原主人,找到房屋的继承人。
国服梦奇胖猫,在4月11日4点43分,跳江离世了。胖猫是做游戏陪玩的,每单价格20块,却在2年内,被女主要走50多万,每次都是以各种理由要走,而且还让男主支持她创业开花店,分手后,竟然还让男主承担店铺亏损和日常运营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