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月8日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通报单位的办法出台后,11月17日,我市警方再出重拳,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力度,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这意味着,从最初的经济处罚,到现在的行政拘留,“禁炮令”再度升级。
12月26日,市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刻汲取非法生产、储运、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故教训,严密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为防止环境污染,减少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有关规定,9月30日,我市警方制定出台关于有奖举报违法储存、运输、私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办法,并从10月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详细讲解了烟花爆竹“五禁”的查处范围、查处重点、查处依据、违法后果等内容。
1月18日,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召开2025年“两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五禁”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全面部署“两节”期间烟花爆竹“五禁”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各村(社区)压紧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措施,严格履行管控职责,多措并举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绿色清新、平安祥和
王静画本报讯“午夜婚炮”、小区之内大鸣大放,一直为群众强烈不满。为切实加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太原市公安局11月8日发布消息,今后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治安处罚裁决书将送达其单位,案件查办情况也将通报有关部门。
根据1月22日太原市和晋中市、吕梁市联合会商结果,结合国家总站技术团队、省保障中心推送信息和专家组研判分析,1月23日至24日,太原市偏南风为主,湿度增大,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可能出现数小时重度污染过程,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为4级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 PM2.5。
森林防火禁火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
中国网大运纵横 综合编辑 市委、市政府部署“冬季行动”行动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发扬“起早贪黑、夙兴夜寐、案不积卷、马上就办”的精神,迅速掀起了行动热潮,“冬季行动”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禁炮”工作成效显著。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辛戈 通讯员 杨宇雨)太原市公安局今日向社会发布:2017年春节期间,太原市城六区将继续实施全面禁炮政策。警方将坚决遏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势头,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一律予以行政拘留,不得降格处理。
——山西开展“移风易俗、革弊立新”活动一周年有感 继11月8日国家工作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被通报单位的办法出台后,11月17日,太原警方再出重拳,加大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力度,对燃放烟花爆竹的,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
天地春晖近,日月开新元!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在这个喜庆祥和的时刻,我们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太原发展的广大市民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祝福!为了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我们发出以下倡议:营造氛围,过个吉祥喜庆的欢乐年在新年之际,传承好优秀的节日文化。
2月14日,春节假期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由于过年期间我市施行禁炮,留给人们干净和安静的新年。今后春节期间禁炮会成为常态吗? 市人大法制委负责人说,自我市颁布施行《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来,今年新年较好地贯彻落实了该项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