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 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德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全区禁止燃放烟
齐鲁网德州7月22日讯(武城台 刘文普)为全面遏制车辆非法运输势头,改善城区交通秩序,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武城县委、县政府《非法运输暨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通告》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武城城区西环路以东、运河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南、南
为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决定划定和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过了小年,“年味”越来越浓了,但营造“年味”可以有多种方式,唯有燃放烟花爆竹不可取。几日前,德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已下发“禁燃”通知,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3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齐鲁网德州12月26日讯(武城台 陈华晓 通讯员 石磊)武城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及“两节”安全生产会议召开后,武城县武城镇立即行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领镇安监办、派出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