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晚报讯(记者 樊朋展)近日,盐湖交警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请全市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于3月15日~18日主动到上牌服务点登记上牌,对逾期未上牌的,一经发现将予以拦停,上牌后方可通行。
11月1日开始,《运城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平陆公安交警大队提前谋划,组织宣传民辅警深入辖区广场、小区以及主要道路等人群聚集场所,广泛开展《条例》推广普及和政策解读工作,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运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近日,运城市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条例》推广普及和政策解读工作,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为下一步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