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来信】罗溪的声音:草根声音你好!我和他相识在两年多前,准确的说我是一个第三者,很不光彩。他有老婆,还有三个小孩,在所有人的眼里他们是很幸福的一家。我们相识在我的店上,认识后他帮了我很多忙,可能一个人久了,没有考虑好后果我们就发生了关系,觉得相见恨晚,就这样放不下彼此。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离婚了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措施,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你和前夫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这时候前夫还来进行骚扰,你不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你可以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公是二婚,我是头婚。我并非是小三上位,而是老公的前妻因为出轨他们离婚后我们经人介绍在一起的。他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我一进门就当了后妈,我一直把儿子当自己亲生的带。老妈一直想让我自己生一个,她说这样我就可以拴住老公的心。可我为照顾老公和孩子的感受想想还是算了。
网友求助:我和老公结婚三年了,老公是个离异男士,有一个女儿归女方,刚结婚那会他前妻打电话来他还知道避开我去接听,后来吵过几次,他每次到家就关机,我好奇心夜里偷偷起来看老公手机,和前妻通话记录那个多啊,每天都有,有时一天都有五六次,我忍不住和他大吵一架,问他都离婚了每天哪有那么多话
林剑律师解答:人身安全保护令一般是针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措施,离婚之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义务,如果这时候对方还来进行骚扰,不能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可以搜集证据报警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