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农村的资源已经越来越受到关注,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之后,国家指出将会重点推动农村农业优先发展,从而逐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而要推动农村农业改革发展,就必然会对农村的各类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才能够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村居民实现增产增收,但是近些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很多资源并没有得到合理的使用,反而由于受到进城落户、土地抛荒、集体资产闲置等等问题,导致了大量的农村资源遭到了闲置浪费,尤其是在土地方面,很多的土地资源都遭到闲置,导致原本的优质耕地成为了荒地,从而阻碍了农村农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
2027年前后,二轮土地承包合同陆续到期,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绝大部分耕地继续延包30年,保持大局稳定。至于农民私自开垦种植的荒地,面临着何去何从的选择呢?农民开垦种植的荒地,原则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是全体村民的,不是某一个人的。
土地是农村居民的命根子,一直以来农村居民依靠土地养活了自己及全家,可以说农村土地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不过近些年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各类物价也在不断上涨,但是粮食价格却持续低迷,让大量的农村居民都认为在农村开展土地种植只能够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所以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都不愿意开展土地种植,导致了大量的土地资源遭到搁置荒芜!
前几日应村委会邀请,协助调处一起农民擅自开荒引发的权属纠纷,从调处纠纷的调查过程来看,很多农民对“开荒”的认知还是停留在过去“谁开谁有”的固有模式上,没有能够与时俱进了解透彻当下的“开荒”政策, 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近些年农村土地抛荒现象越来越严重,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遭到了闲置浪费,这主要是由于现在的农村年轻人都不愿意种地,而留在农村的老人却由于能力有限能够种植的土地也非常少,仅能够种植房屋附近的土地,而稍远一点的即使是良田也直接搁置荒芜了!
日前,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西连镇大井村委会丰隆村村民黄栋梁向大湾区时报爆料称,其父在1973年开荒的6.6亩耕地因另一村民黄林贵以其持有清朝光绪帝时颁发的“地契”而主张收回其“祖公地”。这一块开荒地因此引发争议,惊动了有关领导,多次组织调解,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