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11月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其中春节、劳动节各增加1天。
2024年1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放假总天数从11天增加至13天。
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并公布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其中,每年的农历除夕和5月2日被列为法定节假日,全年节日放假天数由过去的11天增至13天。调整后,我国法定节假日将形成“2长假+1中假+4小假”的特点。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