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河南新野县农民鲍风山,鲍庆山,苏国印,田军安四人携带自己家繁殖饲养的六只猕猴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时被牡丹江市森林公安強行带进公安局,在查清四人所带的六只猴都都有合法饲养证的情况下,却以没有“野生动物运输证”为由向检察院审请批捕,当地检察院以够不上犯罪拒绝批捕,
1月21日上午,从新野法院传来一则消息,此前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街头耍猴被刑拘的4名耍猴艺人被二审宣判无罪,这一消息,令远在北京的《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摄影师马宏杰深舒一口气。马宏杰曾连续十年跟踪拍摄新野猴戏,并由此出版了一本《最后的耍猴人》的摄影专辑。
河南新野县樊集乡鲍湾村。新野猴戏,俗称“耍猴儿”,距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新野是全国著名的猴戏之乡,最高峰时曾有两万多人从事驯猴、玩猴、养猴工作。过去,耍猴人要走街串巷卖艺赚钱,如今越来越多的景区请他们驻点演出,收入颇丰。 河南新野县樊集乡鲍湾村,猴子进行训练。
相信大家都在大街小巷遇到过“耍猴”表演,这些“耍猴人”俗称“走江湖”,他们来自哪里,又要到哪里去。你知道吗?图片上这位“耍猴人”叫姓鲍,今年54岁,他正在一个景区给游人表演“人猴大战”的猴戏,他说这是人和猴子间闹着玩的“喜剧”,“我玩猴子,猴子也玩我,我们之间配合很默契,就是逗大家开心,得到一些赏钱”。
猕猴是野生还是人工饲养,这应当有专业的鉴定、判断,而对于在本案司法流程延宕过程中,二审法院两次发回重审的态度,显然已经很能说明问题,按照刑诉法关于二审发回的规定,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本就属于“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而且对于上述发回理由还有仅能发回一次的法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