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以来,各地不断规范采购需求制定和论证等方面的管理,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出台了需求论证管理办法,这些举措在遏制豪华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效益及推动物有所值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今年以来,上高县财政局从源头入手,通过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当地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提高采购程序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政府采购活动合规性、可持续性,有效规避盲目采购与高价采购的风险,实现财政资金的节约。完善需求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