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官敬“文字乃凶器”,这是一名所谓明星回应“盗摄”热点事件留下的“文字”。“盗摄”事件是该所谓明星观影后,在个人微博发表观后感,配上观影屏摄图片,被网友质疑存在“盗摄”行为。关于“盗摄”,众说纷纭、各执一端。
今年春节期间多部电影热映,某男艺人在社交媒体发文点评《飞驰人生2》,并配发了3张拍摄的电影画面,一时间,“盗摄”话题引发广泛争议。很多人疑惑,自己买票进电影院,只是在电影放映时拍了几张照片,这样的屏摄算“盗摄”吗?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薛之谦陷“盗摄”风波持续引发关注和争议。近日,薛之谦在微博分享电影《飞驰人生2》观后感,文章内附带的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画面引发“盗摄”争议。有粉丝认为,薛之谦是导演邀请参加首映礼,所以屏摄可以被原谅;而更多的网友则认为,这并不是屏摄的理由,明星也一样。
自2月15日薛之谦评论电影《飞驰人生2》的长文引发“盗摄”争议后,“薛之谦 盗摄”等相关词条就频频登上热搜榜。今(16)日上午,薛之谦发微博,以一首打油诗回应外界的质疑。结果,他的回应非但没有平息争论,反而让争议愈演愈烈。
2月16日晚,薛之谦转发一则央视新闻报道,再回应“盗摄”争议,称:“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被薛之谦转载的报道,援引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说法: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
2月16日晚,薛之谦评论、转发博文,再次回应盗摄春节档电影《飞驰人生2》相关质疑:“文字,乃凶器,可传善,可滋恶;流量,是干爹,可换银,可报应。”此前,薛之谦分享了《飞驰人生2》观后感,文中的电影银幕配图引发“盗摄”争议。
2024年春节档是一个创造票房数据、观影人次新历史的春节档,但春节期间围绕着“摄屏风波”的话题一直争议不断,直至2月15日薛之谦在分析自己观看《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时配上了几张摄屏照片,加上第二日央视新闻频道专家的解读,将这一风波推上高潮。
龙年春节国内电影市场红红火火创下春节档院线电影票房新纪录与此同时盗版、“枪版”电影仍在流传有些甚至在不少微信群里传播近日据市民潘先生反映自大年初一开始他在多个微信群内看到有人在转发春节档盗版电影其中多数为免费观看也有标明收费几元的“高清版”链接殊不知如此看似为群内好友送福利的行为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春节档电影依然是热门话题。在这个假期走进电影院的观众,都不难看到不同形式的提醒:“禁止屏摄,禁止喧哗……”在电影院屏摄的观众(前排),创意图。视觉中国随着中国院线的发展和电影文化的普及,观影文明渐渐成为一种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