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年末,各行业纷纷进入备战状态。一方面,企业要加紧生产,提交订单,同时抢占明年的市场,另一方面,收回应收账款,偿还公司债务。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够生存下去,优胜劣汰的法则,同样适用于不良资产管理这一行业。银行为保证自身利益,无疑会在此时将工作重心转向不良贷款的清收。
近年来,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逐年攀升,年均增幅30%,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传统工作模式已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执行工作。为此,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积极探索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模式化解执行难题,使“简案”速执、“繁案”精办,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流程,取得了良好成效。
近年来,防城港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狠抓监督检查,推动重大工作落实。
本报港口讯 11月24日,港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某金属公司负责人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该负责人语气急切,明确表示要主动将案件欠款结清。第二天,该金属公司负责人黄某早早便来到法院,并请求法院联系申请人前来协商还款事宜。
近日,钦州灵山的张先生拄着拐杖,从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8万元的救命钱,连声道谢。当天下午,十多位当事人和张先生一起,从法官手里拿到了总额达1000多万元的执行款。2010年5月,来自灵山县的张先生在港口区一家工地务工。
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港口区人民法院决定将下列存在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发布,对其予以信用惩戒。
本报防城讯 2月24日下午,黄某某将欠款交清,其与胡某的借款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黄某某与胡某借款纠纷一案,2011年6月3日,经防城区法院判决,黄某某应偿还借款7.6万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黄某某并没有履行义务。
本报东兴讯 “多亏了法官,在资金周转困难时期,这笔钱能要得回来,对我们公司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啊!”东兴市某小额贷款公司法人张某激动地说。7月10日,东兴法院主办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刘某答应向原告偿还借款100万元及支付利息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