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电价政策及公摊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依据《价格法》《电力法》等法律规定,《通知》明确:非电网供电主体应按照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收取电费,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它费用。
最泰安中华泰山网记者 张越嘉在购买商品房时,“公摊面积”已经是被大部分市民接受的概念,但在日常电费缴费中,“公摊电费”又是怎么计算的呢?9日,记者走访部分小区和相关部门了解到,传统意义上的“公摊电费”包括楼道亮灯、住宅电梯等产生的费用。
物业向780户业主收每平米0.1元公摊费,但小区公共区域的照明设施并不多,且物业不愿公示公摊电费收支明细,业主认为公摊电费收支不透明,有“猫腻”,且存在“捆绑收费”情况,不交公摊电费和物业费就不收取暖费,物业做法不合适。
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穗茵园49号楼的业主发现了一桩怪事,电费账单中的公摊电量莫名暴涨,近一年来竟翻了近3倍!近日,业主们排查发现,原来,是因快递柜、电动车充电桩电线误接入该楼栋的楼梯灯电箱,这些设备的用电被计入了公摊电量里。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徐振天家住广州市天河区穗茵园49号楼的业主发现了一桩怪事,电费账单中的公摊电量莫名暴涨,近一年来竟翻了近3倍!近日,业主们排查发现,原来,是因快递柜、电动车充电桩电线误接入该楼栋的楼梯灯电箱,这些设备的用电被计入了公摊电量里。
凤凰世纪物业管理处。小区大堂的用电设施。涉及单位宝安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近日,有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称,其居住的宝安区福海街道凤凰世纪花园,管理处宣称近年来已入不敷出,为确保电力和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转和维护,自今年1月起将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