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74号令),74号令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提出了新要求,其中尤为关键的两点是: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及安全员并明确其岗位职责;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73号、74号令,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自2023年
岁末年初是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防范的重要时段,加之受冬季低温、雨雪、冰冻、寒潮、大雾等天气影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增大,做好这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为此,市市场监管局对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特作以下提醒:一、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等要求。
各县市场监管局,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要求,指导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规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市局研究制定了《济宁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两个规定”工作指南》,请转发本辖区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并抓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3、74号令的贯彻落实工作。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称“两个规定”)自去年5月5日正式施行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取得积极成效。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令第73号、第74号发布,将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产生重大影响,下面,凉都高新市监就带你图解市监总局令。什么?你还没看懂!那就看看最新的干货总局实施73号令、74号令两个规定若干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