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近日成功破获一起信用卡诈骗案。常宁市公安经侦大队此前接到农业银行报警:贺某2013年因经营常宁市喜洋洋酒楼、购车等需大额资金,向常宁市农业银行申请了一张白金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之后欠款本息高达9万6000元。
2012年11月1日,蒋某某在其岳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身份证、房产证偷出后,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7.5万元。该卡一直由蒋某某使用,自去年9月15日起未有还款记录,银行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其催款,其拒不还款。截至去年9月24日银行报案,该卡欠款总额为9.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有信息发布、即时通讯、支付结算等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罗彦霏)离婚前,福安男子施先生用妻子李女士的名义办了四张信用卡,且信用卡一直为施先生所用。离婚后,四张信用卡中被施先生透支的款项非但未偿还,还被其利用额度套现。为此,李女士多次向前夫施先生交涉,但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