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四川巴中,王先生停在路边的车辆被社区清运车拖走卖到废品站一事终于有了结果——在当地社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协调解决下,王先生和拖车方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王先生对修车价格没疑问可修车,由拖车方支付维修费;如果对修车价格有疑问,则在8月20日前再寻找合适的二手车,双方认
中国商报河南报道8月13日,中国商报以《拖一辆要4000元,郑州一4S店被指雨灾后坐地起价》为题,报道了郑州市杨先生的进口大众迈腾轿车在“7·20”暴雨中被淹,向大众进口汽车郑州惠济4S店即河南中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求救拖车后,杨先生去4S店提车时,却遭中豫公司反复涨价,最后被强收了4000元拖车费一事。
无故拖车警察居然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这么直接把正常停放着的私家车给硬生生拖走了。交警面对质疑,竟然轻飘飘地回了一句这是领导让拖的。难道法律的规定在这不作数了吗?这辆在正规公共车位停放了相当长时间的车,到底应不应该被拖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