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刘亚洁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依法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的一起“百吨王”危险作业罪案件,在当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系黄石市首例“百吨王”危险作业案,具有极高的警示教育意义。
超载货车、体积大、重量大犹如行驶的“定时炸弹”在路上碰到它每个人都会心有余悸它就是“百吨王”(注意:“百吨王”危害巨大!)把这样的车开上路不仅给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是不堪设想面对忽视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永宁交警绝不姑息!
西咸交警大队辖区是从宝鸡运货至西安、咸阳的必经之路,常年有大型货运车辆通行。今年8月,交警在夜间巡逻防控过程中发现大货车违法法行为有所抬头,尤其时超载违法行为较为猖獗。经调查,西咸交警发现有一支专们从事超载运输的“百吨王"车队出没在辖区道路上。
中新网甘肃新闻8月16日电 (张琴)近日,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公安局与张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绣花庙高速公路大队侦办的全国第3例、甘肃省首例“百吨王”入刑案件宣判,车主龙某及驾驶人沈某以危险作业罪被山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彰显了公安机关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的高
大众网记者 刘璐 聊城报道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化解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临清交警大队持续在辖区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查货车疲劳驾驶、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8月19日,查获一辆超载达273%的“百吨王”。
8月28日,苏某华因驾驶严重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涉嫌犯危险作业罪,被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这是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坚持法律运用、法律打击和法律效果“三统一”,全面提升超载违法行为管理效能的结果,该判例作为治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 “百吨王”入刑山东省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通讯员 陈明军“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货运车辆,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三名男子因超限运输“百吨王”车辆,被依法判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