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这个网友的原文:住房公积金追缴真相香呀,我是19年辞职,后来听之前单位同事说,住房公积金公司没给我们缴够,可以办理追缴业务,我也是将信将疑21年十月份去提交了资料,22年五月份去签字确认金额,没想到会有这么多。
某位程序员被公司裁员后,要求公司足额补缴全部公积金,一次性补足了二十多万元。小王找到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李经理,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李经理,我对公司裁员决定理解,但我发现公司未按规定足额缴纳我的公积金。根据法律规定,我有权要求公司一次性补足欠缴的部分。”
西部网讯(记者 杨晏宁)“我才知道原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我可以要求原公司补缴吗?”近日,有网友向起点新闻·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自己曾在某公司工作了三年,离职后在求职过程中了解到,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为空。“我找原公司要求给我补缴,但对方以我已经离职为由拒绝补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负有为其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但并未对职工要求企业补缴住房公积金作出时间限制的规定。因此,职工提出要求企业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请求,也无须遵循仲裁时效一年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