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新京报记者获悉,近日,北京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检查发现一底商健身房安全出口不合规,且未申请“消防许可证”就营业。消防部门要求该健身房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监督执法人员发现安全出口不合规。
5月11日,新《消防法》修订后,大连保税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大连保税区好客来旅馆发放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这是自新《消防法》修订以来颁发的全国首个“安全许可证”,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在全国予以推广。
1月4日,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在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一家室内娱乐公司的负责人领到了全市第一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据悉,北京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
2021年1月4日上午,在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火山人公司负责人提交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在对单位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当即发放了海淀区第一个《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
4月12日起,在江城武汉,“先检查、后发证”的消防行政审批成为历史,“先发证、后监管”的告知承诺制正式实施,申请单位只要按照要求提交《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等材料,当天便可领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但这并不等于“一放了之”,每家单位都将接受消防监督检查。
上一篇文章我们说到,想创业办教育机构的,需要到教育局审批《办学许可证》和到工商局审批《营业执照》,有这两个证件才算真正具备办学资质,想创业办教育机构,那你知道怎么申请教学资质吗?但是要想开门营业,还需办理《办学消防许可证》。那么这个消防许可证该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