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新闻11月8日电 (许婧 郑莹莹)11月2日至4日,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下,由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委会主办,上海市高校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上海远大学习广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教育软件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上海市高校继续教育调研与研讨会举办,沪上近30所高校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财会〔2021〕14号各区财政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沪财发〔2018〕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组织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财务会计综合管理事务中心:根据《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规定,现将组织开展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范围。
2月14日,上海市高校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仪式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举行。这是上海市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新时代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校长谢华清共同为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揭牌。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任朝霞)2月14日,上海市高校继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在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正式揭牌成立,这是上海市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推动新时代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部署,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畅通职工提升学历和技术技能的成长通道,满足每一位职工追求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提升城市创新活力和发展品质,现就加快推进上海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答:《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