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览客户端讯(河北日报记者崔丛丛)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2023-2024学年,全省各县(市、区)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仍沿用2022-2023学年使用的教材版本。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
纵览客户端11月20日讯 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消息,今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公布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4年上半年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对现有的197件省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对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对15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现予公布。
各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属职业院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规范我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声 明近期,有部分学校收到以我厅名义伪造的电子文件,要求征订《高考研究报告(2025)》等教辅资料。针对此事,声明如下:按照《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负责全省中小学教材教辅工作的统筹管理,从未通过任何渠道向学校印发有关教材教辅征订文件。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印发《河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所称中小学教材是指:根据国家课程方案编写的、供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使用的教学用书,以及作为教材内容组成部分的教学材料,包括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
8月30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秋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严禁统一订购或指定、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目录》之外任何品种的教辅材料。《通知》还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灾情影响,按照“最大限度复学、最严标准防控”原则,精准研判,科学谋划秋季开学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继续落实“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原则基础上,合理安排老生返校和新生报到注册时间。
导语:河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自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河北省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
近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整理出全省教育收费负面清单,其中提出:要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