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平等有力司法保障。依法能动履职是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积极探索实践的经验总结,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应以化解当前的具体纠纷作为“直接目标”,以将企业治理融入办案作为“进阶目标”,结合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把“抓末端、治已病”与“抓前端、治未病”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纠纷的源头防范、治理,深入参与国家治理,灵活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防范化解纠纷于未然。
这一系列监管举措,是从规范市场秩序、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务实行动,是在复杂多变局面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国内和国际,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举措。
编者按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面临的巨大考验,娄底市检察机关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靠前服务,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主动适应新常态,严格执行高检院和省院关于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规定,通过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创新思路,细化措施,拓展渠道,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改进办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方面一共有四项重点改革任务,其中改革任务之四是“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
二十大报告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意见提出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四部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