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大街上外卖小哥骑着电动车奔波的身影随处可见。如果不幸发生事故,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在广东,一名外卖小哥在送餐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结果被告上法院索赔。究竟该由外卖小哥自行担责,还是由承包公司,抑或是外卖平台、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外卖骑手日夜快速穿梭于大街小巷,为了准时送餐、多接单,不少外卖骑手在送餐途中存在超速、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极大安全隐患。如外卖员在非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作为责任方对第三人造成损害,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对保障外卖送餐员正当权益提出全方位要求。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碰碰词儿工作室】外卖骑手莫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送外卖,某日行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某路段时,遇同样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胡某沿该路段行驶。双方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车辆损坏。根据广州交警支队黄埔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莫某负全部责任,胡某无责任。
2022年2月的一天,原告吴女士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由华业广场往白龙桥方向行驶,行驶至某酒店门口路段时,因避让被告小韩驾驶的行驶在道路左侧有某外卖公司标识的二轮摩托车时紧急刹车导致二轮电动自行车失控发生侧翻,造成原告倒地受伤、二轮电动自行车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