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人撞倒电动车车主,致其不幸被轿车碾压致死的案件近日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人在人行横道内闯红灯通行,事发后又迅速离开现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半,轿车司机无需承担责任。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相比于“铁包肉”的机动车,行人属于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
原标题: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错谁担责”陈曦行人周某闯红灯过马路,与骑电动车的林某发生碰撞,致林某摔倒在对向机动车道内被躲闪不及的轿车碾压,周某见状逃离现场,林某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据9月6日《半月谈》报道,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行人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案件,闯
□苗明泽 (重庆大学)12月12日,有辽宁网友蓉蓉(化名)在社交平台发布了自己在入职新公司的遭遇,公司从外面找了人来做团建,要用棉签点燃之后放嘴里,还有钉子什么的,我该去哪里举报?该网友的文章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网友们留下了近2000条评论。
类案审理思路是资深法官对某一类案件办案思路的提炼和总结,可以帮助新接触此类案件的法官迅速掌握审理要点,亦可帮助有经验的法官“查漏补缺”,在整体上提升类案的办案质效。劳动争议案件虽属于民事案件,但其在审理程序、管辖、时效、举证责任分配等方面均具有特殊性。
来源:【杭州日报】一起交通肇事案,司机开车撞死人,法院认定司机无事故责任,却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行人周某刚有期徒刑2年6个月。这就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上海行人闯红灯肇事案”。案件发生后,迅速引发公众热议:“行人闯红灯是否能定罪?”“机动车正常行驶撞死人是否需要担责?
从“上海行人闯红灯案”谈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认定——《周某刚交通肇事案》解读。2024年5月17日7时10分许,被告人周某刚违规闯红灯,沿上海市普陀区某路口东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小跑穿行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通过该人行横道的被害人凌某某发生碰撞,致被害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对侧由东向西的机动车道内,适逢刘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绿灯放行,并跟随前车起步,被害人遭刘某驾驶车辆碾轧,周某刚见状逃离现场。
2024年5月17日7时10分许,被告人周某刚违规闯红灯,沿上海市普陀区某路口东侧人行横道由南向北小跑穿行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通过该人行横道的被害人凌某某发生碰撞,致被害人连人带车摔倒在对侧由东向西的机动车道内,适逢刘某驾驶的小型越野客车绿灯放行,并跟随前车起步,被害人遭刘某驾驶车辆碾轧,周某刚见状逃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