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不管是官还是吏,都属于国家额定的职官系统,由吏部和兵部铨选授予,仅限于个人没有世袭特性。以下尚有待诏满汉各二人,笔贴式满四十人、汉军四人,典簿满、汉各一人,孔目满汉各一人,五经博士二十七人,堂供事四人,供事十四人,额定总数为一百一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