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泰安12月29日讯(新泰台 朱丽萍 高相磊)今年以来,新泰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列为为民所办实事,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大平台工作,开展“精准低保”集中复核活动,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让全市困难群众享受到实惠。
为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近日,省民政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困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升泰安市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记者 梁莹莹泰安市民政局近期公布2024年泰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2月报表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月报表数据。数据显示,2月份,共有85769名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泰安市农村低保人数79540人,49029户,累计支出7418.8万元。
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8日讯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泰安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泰民〔2024〕7号)。自2024年起提高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困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想要了解具体标准都有哪些吗?一起来看。1.
近日,德州市民政局、德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决定自2024年1月起,调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为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制度对基本民生的兜底保障作用,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助推共同富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和相关文件要求,依据《聊城市民政局 聊城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方案》(聊民〔2022〕6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聊城市城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全面掌握“十四五”以来全市民政事业发展状况,泰安市民政局对《泰安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24日讯 泰安人注意!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指南来了。政策依据《泰安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泰民〔2022〕4号)申请条件一、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