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火了,网上有消息称“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再用于经营收款”,近日,记者从央行相关部门获悉:这样的理解纯属误解。“在明年三月份以后,我们的市民朋友还是可以使用二维码进行收付款。
在259号文中,央行要求“个人收款码”的服务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应当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特约商户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