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刘某入职某餐厅,岗位为湘菜炒锅师傅,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12月22日,刘某因“吃员工餐饭量大”被解雇。后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餐厅支付其两日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两日工资的请求,驳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来源:【厦门日报】漫画/张平原签完试用期合同后又延长试用期,认为不合格就能将劳动者辞退吗?试用期内说劳动者业绩不达标要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难道可以说“炒”就“炒”?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两起有关试用期的案件,提醒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注意。【案例1】试用合格再签劳动合同 违法!
来源:【厦门日报】小东满怀期待地踏入A公司,可工作仅三天,他就收到一条微信消息——“你不用来上班了。”不仅如此,他很快发现,公司已经悄然注销。他能否拿回自己的血汗钱?近日,同安法院发布一起案件。2024年8月,A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小东通过面试,于8月14日正式入职。
近日广东广州一名25岁小伙在入职第一天被HR告知:招错人了,补偿他50元此事相关话题登上热搜榜第一聊天记录显示,1月31日,当事人吴先生曾与HR在招聘平台沟通,HR问他什么时候可以到岗,他表示想要了解一下薪资,HR称薪资已经谈过,公司是双休,试用期两个月,期间工资是八折,也会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