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8月12日电 (记者罗艾桦)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结合新的形势政策和群众合理诉求,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新修订。在优化申请审核分配机制上,进一步完善了“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定义。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6月4日消息,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中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
10日,市住建局在官网发布了《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政策解读。《办法》明确,部分非住宅用途的直管房可以安排定向租赁,或享受租金减免优惠。比如,街道办事处承租作为政务服务中心、老人饭堂、老人活动中心、志愿者服务站等公益用途的,可以定向出租。
2月13日,16届93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套(间)占比不低于70%,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
26日,《广州市直管房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开始公开征求民意。《意见稿》明确了六种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直管房承租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存在其中之一,租赁合同将解除,承租人应交还房屋使用权并搬离房屋。市民可以在5月26日之前反馈意见。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魏凯通讯员穗建 8月2日,广州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了修订后的《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全市公租房的使用管理做出规定。根据《办法》,广州公租房仅针对本市户籍家庭,房源筹建方式有新建(含配建)、改建、购买、租赁、接管等,并且考虑到部分老人群体的需求将新增医卫设施。
70%为小户型、租金还打折……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政策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2月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暂行)》(简称《管理办法》)。
房东租客都须登记备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中明确: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者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月14日,据广州市政府官网消息,广州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最新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的套(间)占比不低于70%,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